時代確是變了許多!大家對事物的接受度也改變了不少。穿環,紋身…就好像是玩意般,喜歡便幹。自己年青時,這些,不是壞人社團人士,才會做的事嗎? 是自我前衛的表示,或是跟潮流的喜好,還帶着年青時的衝動,好勝…
我也同意,身體是自己的,有百分百的擁有權,只要不影響別人,怎樣也不算什麼壞事。可是個人喜好是會變的,潮流也會。對這些自己所作的記號,不要魯莽,事前必須考慮清楚,以免日後後悔。還好,現今科技,有機會解決從前錯誤的行為。緊記,是有機會,不一定可徹底處理!
還記得自己在兩年前所拍的醫學美容節目,節目中的模特兒 Pak ,是個大學生,多後悔自己在手指上的紋身。不好看,也不潮流,最重要是見工時,別人總注意着這個記號,結果… Dr James 使用最新的 Q-開關鐳射激光 Q-switched alexandrite laser (755nm) ,利用納米短波高能量的鐳射激光,瞬間把存在真皮層中的色素打散 (Photo-acoustic effect),讓身體的免疫系統的巨噬細胞,把粉碎後的色素帶走。此技術有別於傳統的激光(用激光能量的熱力破壞 Photo-thermal effect),減少熱力對正常組織的破壞。
激光清除紋身
昨天,又繼續為客人處理紋身,拍下一些照片,跟大家分享。這又是更新的醫學美容光學儀器,可放出三種不同光譜的 Q-開關鐳射激光 (532nm, 755nm, 1064nm),可以把更多顏色的顏料處理。
可是,不要以為一次就可處理,一般要做十次以上,才有機會成功把頑固的紋身清除。還有,在紋身時留下的疤痕,是不易處理的。
還是奉勸大家,要三思而後行。